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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送修正後「本縣所屬中小學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實施計畫」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教務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1-09-09 14:55:55 點閱: 533 (40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說明:

一、依據「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」柒、實施要點五(一)3之規定辦理。

二、旨揭計畫增設及修正內容如下:

(一)修正第五點,授課人員於公開授課前,應共同規劃;其規劃事項,包括共同備課、接受教學觀察及專業回饋;觀課人員,以不影響課務、全程參與為原則。

(二)修正第六點(三),教學觀察時,授課人員應提出教學活動設計或教學媒體,供觀課教師參考;學校得提供觀課教師紀錄表件(附註),以利專業回饋之進行。

(三)修正第六點(四),專業回饋(議課)應由授課人員及觀課教師於公開授課後,就該公開授課之學生課堂學習情形及教學觀察結果,進行研討,並將觀課紀錄或個人省思

上傳至彰化縣教師公開授課資訊系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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