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轉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區營業處宣導從事工程(作)、吊掛(運)等作業及發現斷落或垂落之電線,應遠離台電公司供電線路,防範感電事故發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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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總務主任    


張貼日期: 2023-05-02 08:57:13  點閱:413


一、 依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區營業處112年4月25日彰化字第1128045649號函辦理。
二、 電是一種無形的東西,如果沒有適當的防護,倘過於接近或觸及帶電體的情況下,將發生感電或電氣災害等危害,造成生命與財產的損失。
三、 颱風等天然災害期間或過後,現場斷落或垂落之電線,不可擅自徒手撿拾,更不可以潮濕竹竿或金屬物碰觸,以免發生感電意外,並請立即通知台電公司客戶服務中心(專線電話1911),當派員處理。
四、 從事修繕、吊掛(運)、樹竹修剪等作業,以及操作飼料車、起重機、高空工作車(吊臂車)、灌漿車、打樁機等機械設備,如有臨近台電公司供電線路與設備時,請自備符合中國國家標準(CNS9576C4370)營建場所用高壓線路防護線管,並洽彰化區營業處當地服務所(服務中心)申請,當免費代為裝設防護線管。
五、 從事下列作業時,應遠離台電公司供電線路與設備,或做妥安全防護措施:
(一) 裝拆雨遮、鐵(鋁)窗、鐵皮屋、廣告招牌等。
(二) 建物油漆、修補、器材吊掛,裝拆模板、鷹架、施工架等。
(三) 裝拆電話線、天線、有線電視等纜線。
(四) 樹木(竹)修剪。
(五) 吊搬運鋼筋、鋼板等金屬物品。
(六) 操作飼料車、起重機、高空工作車(吊臂車)、灌漿車、挖土機、打樁機等機械設備。
(七) 操作砂石、廢土車等車斗昇起。
(八) 以吊籠、水管清洗作業。
(九) 農、林、漁業採收之吊掛作業。
(十) 施放煙火、金屬彩帶,操作無人機、遙控飛機等飛行器。
(十一) 其他有接近台電公司供電線路及設備之作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