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:「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新制年資退撫給與撥付作業要點」(原名稱: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撥付新制年資退撫給與作業要點)修正規定、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,並自民國112年4月30日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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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人事主任    


張貼日期: 2023-05-15 10:30:34  點閱:256


一、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112年5月2日台管業一字第1121718061號函辦理。
二、 為配合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自112年4月30日改制,並考量基金實務運作需要,修正本要點相關規定及其附件,前開資料已另登載於該局網站「資訊專區/政府公開資訊/法規彙編及法規動態」(網址http://www.fund.gov.tw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