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:行政院修正「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」第四點、第五點,並自112年5月25日生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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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人事主任    


張貼日期: 2023-05-29 11:41:16  點閱:247


依據行政院112年5月25日院授人培字第11230268411號函辦理,併同檢附原函影本及其相關附件各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