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: 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第16任總統、副總統選舉事項,各機關(構)學校人員應嚴守教育及行政中立相關事宜。

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

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人事主任    


張貼日期: 2023-10-02 09:22:37  點閱:225


一、 依據教育部112年9月22日臺教人(一)字第1120093448號書函及銓敘部112年9月20日部法二字第1125615931號書函辦理。
二、 旨揭選舉公告業於本(112)年9月12日發布,並將於本年11月20日至24日受理第16任總統、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候選人登記之申請,113年1月13日辦理上開人員選舉投票作業。各機關(構)學校人員於選舉期間,應確依教育基本法及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(以下簡稱中立法)相關規定嚴守教育及行政中立。復依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及第20條規定,公務員應謹慎勤勉,且非因職務之需要,不得動用行政資源。又依中立法相關規定,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政黨或公職候選人,利用職權或動用行政資源從事相關政治活動或行為,亦不得要求他人對於公職人員之選 舉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。
三、 另依教育基本法第6條規定:「教育應本中立原則。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、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。」請學校利用各種集會及相關教學機會,向教職員工生宣導民主法治及淨化選舉風氣之理念,並不得從事有違教育中立及影響校園學習環境安寧之活動。
四、 基上,為確保依法行政、執行公正及政治中立,公務人員於公職人員選舉辦理期間,除不得違反中立法之規範外,亦不得「動用行政資源」、「利用職務關係」、「影響公務執行」或「使用職銜名器」支持或反對特定政黨、公職候選人;又依中立法第14條第1項規定,長官(含政務人員及民選首長)不得要求公務人員從事中立法禁止之行為,以維政府機關行政中立之公正形象。


近月內熱門公告
  • 2026-02-13 146
      114 學年度下學期學校簡明行事曆
  • 2026-03-02 98
      湖南國小115學年度一年級新生報到說明
  • 2026-03-02 67
      【比賽訊息】114學年度湖南國小「品德教育—徵文比賽」開跑囉
  • 2026-03-10 64
      【志工募集】105校慶運動會「畢業校友」小志工募集
  • 2026-02-12 63
      轉知彰化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彙整表
  • 2026-02-12 63
      有關退休教職員經審定支(兼)領月退休金再任政府機關編列預算支...
  • 2026-02-12 57
      有關勞動部「育嬰留職停薪照顧彈性化」新制,已於115 年1月1日施...
  • 2026-02-12 54
      【轉知】國家教育研究院115年度愛學網「教師創意教案」、「校園...
  • 2026-03-04 40
      【登入說明】如何利用eip帳密登入「讀步彰化 飛閱雲端」閱讀線上...
  • 2026-02-26 34
      公告:114年下學期第1週秩序、整潔比賽成績
  • 2026-03-06 22
      公告:114年下學期第2週秩序、整潔比賽成績
  • 2026-03-02 20
      「114-115年度COVID-19疫苗接種計畫」公費接種對象擴大為「滿6個...
  • 2026-03-03 20
      轉知「115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...
  • 2026-03-03 20
      轉知「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...
  • 2026-03-04 19
      【教師研習】「114學年度下學期科技化學習扶助種子教師增能研習...
  • 2026-03-09 15
      免費8000種電子書
  • 2026-03-09 14
      【轉知】115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